A股上市公司上交所问询函件无权限

  问询函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上市公司相关公告过程中如果发现未达到“直接监管标准”(一般表现为信息披露不准确或内容不全)的问题时,会针对财务报告、并购重组、关联交易、股票异常波动和媒体报道的社会热点等事件发出问询函,详细列出相关监管规则的具体条款,并要求上市公司结合所列条款和自身的行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释说明、补充披露和错误更正,或要求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无论是发函还是回函,交易所都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开披露,倘若上市公司仍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或不全的问题,交易所还会出具二次问询函甚至三次问询函。以问询函为载体的监管形式是我国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问询函制度的广泛采用源于2013年的信息披露直通车改革,改革之后,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管重心由事前转移到事后监管,问询函便是事后监管的主要途径之一 显然,问询函是增加信息披露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及时、专业的特性使得我们既能了解到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内容和监管力度,也能分析评估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能力、潜在风险,还会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影响。

  平台的A股上市公司交易所问询函数据库涵盖了上交所的问询函件,以及深交所的问询函件及回复,为案例分析、大样本实证研究提供了数据基础。

示例数据

字段

字段名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发函日期
监管问询类型
标题
下载地址
字段设置
选择:6/6
  •  公司代码
  •  公司简称
  •  发函日期
  •  监管问询类型
  •  标题
  •  下载地址
已选:0/6
暂无数据

数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