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股票曾用名表无权限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市场公开依法及自愿披露的信息。这些公开披露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东持股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政府监管、投资者行为的重要依据,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促进证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双轨效应。
A股上市公司基本信息数据,涵盖公司中英文名称、曾用名、省份、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公司简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董秘、成立日期、注册资本、员工人数、管理层人数、上市日期、发行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发行市盈率、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股票曾用名变更等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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