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无权限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属十大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为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先后命名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第四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由缔约国成员选举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提名、编辑更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优秀实践名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分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3张表格,为大家更好地了解历史文化提供了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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